據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胡浩)國家衛生計生委28日起就《衛生和計劃生育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職業行為規範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處理辦法規定,衛生計生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職業行為規範,如收受“紅包”“回扣”等,將面臨警告、記過、撤職等處理。
  處理辦法主要針對從事疾病診斷治療、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計劃生育、精神衛生、採供血等醫療衛生服務活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針對衛生計生領域的突出問題,處理辦法從診斷治療、疾病預防控制、計劃生育及婦幼保健、招標採購、基本建設及醫療設備配置、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醫學科研、單位內部管理等多方面對當前衛生計生領域暴露出的典型違法行為明確規定應當給予相應處理。如:違反精神障礙診斷標準,將非精神障礙患者診斷為精神障礙患者的;違反診療規範,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或者開具不必要的藥品的;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搶救和診治的;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等。  (原標題:衛生計生單位工作人員收受“紅包”可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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